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一百四十条之明确规定,制造或销售
假冒伪劣产品的行为,包括非法售
卖烟草,均被视为触犯了法律红线的严重
犯罪行为。据该法律条款,倘若此类
违法交易的数额达到了五万元人民币以上但尚未达到二十万元人民币这个起点界限时,将会面临二年以下的
有期徒刑或是
拘役这两种严厉
处罚方式,并且还必须依法缴纳销售款项百分之五十到两倍之间的
罚金。而对于取保候审这一在
刑事诉讼过程中常见的强制性措施,其主要目的在于确保
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不会对调查、
起诉以及裁判活动的正常推进造成妨碍,同时也对他们的合法权益作出了充分保障。依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中的相关条款,取保候审仅适用于那些
犯罪情节较为轻微,可能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
管制的犯罪嫌疑人与被告,并且他们还得同时满足取保候审所要求的其它条件。而涉及非法贩卖假烟的事实,有可能已经符合了制造、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罪的认定标准。若其销售数额未能达到刑
法规定的
立案标准,那就有可能构不成
犯罪,或者在判定为犯罪后因为情节微不足道而考虑采取取保候审的方式。然而,一旦销售收入突破了
刑事立案的门槛,即达到五万元人民币以上,那么根据刑法的规定,很可能会被判以相应的
刑罚,这通常也就意味着他们不再具备
申请取保候审的资格。因此,能否成功申请取保候审,需要结合每一个案件的具体情况及其所对应的法律规定来进行全面的分析和评估。如果销售数额恰好在刑事立案的起点之下,理论上来说有可能会获得批准;而一旦超过这一数额,一般而言将无法再申请取保候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
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
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
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