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三条之规定,对于
自诉案件的被告人而言,其在
诉讼过程中有权利对
自诉人提出反诉申请。此举意味着,若被告人在自诉案件中提出反诉,则该案有可能会涉及到进行两次开庭审讯:一次是针对自诉人所提出的指控事项展开;而另一次则重点审查被告人的反诉请求。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并非所有自诉案件都必须进行两次开庭审讯,实际的开庭次数将取决于案件的具体情况及法院的审理流程。若自诉人和被告人均未提出反诉请求,那么在大多数情况下,该案仅需进行一次开庭审讯便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三条
自诉案件的被告人在诉讼过程中,可以对自诉人提起反诉。反诉适用
自诉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