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洽商方式来处理矛盾。协商是指
纠纷双方
当事人通过沟通交流,达到共识并解决争议的过程。
(2)以调停方式解决问题。调停是指在买卖双方无法通过自身协商化解纷争的情况下,经由其中一方当事人提出申请,在房地产管理机构、
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或其他相关权威机构的主持下,通过积极的劝导与教育,推动双方当事人依据相关的
商品房销售法律
法规及政策规定,达成和解协议,从而使商品房
买卖纠纷能迅速获得妥善解决的一种途径。
《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
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
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
赔偿损失等
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