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的明确规定,以
非法占有为目的的
盗窃行为,将面临严峻的治安
法律制裁,其中就包含了
拘留及罚款等惩戒措施。尤其当某一超市内的盗窃案件达到三次以上时,这不仅反映出其严重性,而且还可能构成连续
性犯罪,也称之为“
累犯”现象。为此,该类情况在《治安管理处罚法》中的
处理方式定为10天至15天之间的拘留,同时可能还需支付相当于一千元以下的罚款。但是,具体是否会采取
刑事拘留的手段,则需要考虑到案情的具体性质,如盗窃物品的价值以及盗窃频次等关键因素。另外,如果涉案人员的行为满足了中国《
刑法》中所界定的某个特定类型的盗窃罪行,那么他们无疑将会承担更为严厉的
刑事指控与审判。总体来看,若盗录案件的情节较为严重,那么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的规定,可以预见此类行为有可能遭遇
治安管理处罚。至于是否会实施刑事拘留,则需要进一步根据案情的具体情况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条款加以评估判断。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二条
违反
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
处罚。
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