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
刑法总则》第89条明确规定,
追诉时效期限从犯罪实施之日开始起算;若
犯罪行为具备持续性或者延续性的特点,应从犯罪行为终止之日起进行计算。在此基础上,如在
追诉期限之内再次
触犯法律法规,那么前一次
犯罪所涉及的追诉时效期限将自新的犯罪行为之日起重新计时。对于
盗窃犯罪的追诉时限,需依据实际犯罪情况予以确定。依照我国《刑法》第264条的相关规定,普通
盗窃罪的追诉时效期限通常为五年。然而,若犯罪行为具有持续性或者延续性特征,追诉时效期限则应从犯罪行为终止之日起进行计算。因此,盗窃罪的
逮捕期限最长可达五年之久,具体时长还需考虑到犯罪行为的性质、情节以及是否存在持续性或延续性等多方面因素。若在追诉期限之内再次犯罪,前一次犯罪所涉及的追诉时效期限将自新的犯罪行为之日起重新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九条
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