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中的第八十九条之明确规定,在人民检察院在审查以及
批准逮捕任何
犯罪嫌疑人的过程中,都必须由检察长亲自作出决定。对于那些涉及到重大案件的情况,则应提交给检察委员会进行深入的讨论和决策。这就意味着,当某个犯罪嫌疑人在遭受
刑事拘留之后,若人民检察院认为有必要对其实施
逮捕,那么他们将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来决定是否批准逮捕。而如果该案件被认定为重大案件的话,那么很可能还需要将其提交至检察委员会进行进一步的讨论和决策。因此,在刑事拘留之后,犯罪嫌疑人是否能够收到
逮捕令,完全取决于人民检察院在审查完相关案件之后,是否批准了逮捕申请。倘若批准了逮捕,那么犯罪嫌疑人便会收到逮捕令;反之,若未批准逮捕,那么犯罪嫌疑人自然也就无法收到逮捕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逮捕犯罪嫌疑人由检察长决定。重大案件应当提交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