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之规定,非法吸纳公众存款或是以变换手法吸纳公众存款,以致于破坏了国家金融市场的稳定与秩序,若情节较为严重,将被视为非法吸纳公众存款罪的成立。根据此罪行的严重性,刑期范围自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
拘役,并处以
罚金,至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以罚金不等。若涉及
单位犯罪,则应对单位判处相应罚金,同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及其他
直接责任人,按照上述条款进行
处罚。如在
提起公诉之前,
行为人能够积极退还
赃款并
赔偿损失,从而降低损害结果的发生,可考虑予以从轻或
减轻处罚。因此,是否需要入狱服刑,需视具体情况而定,包括非法吸纳的金额大小、是否存在积极退还赃款并赔偿损失的行为以及所造成的损害后果等多方面因素。若行为人非法吸纳的金额较大,且未采取积极措施退还赃款并赔偿损失,则可能面临
刑事责任,包括入狱服刑。反之,若行为人能主动退还赃款并赔偿损失,则可能获得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机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积极退赃退赔,减少损害结果发生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