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之法律条文的严格规定,若要判定
猥亵罪名成立,
行为人必须借助于
暴力、
胁迫或其他非法手段对他人进行强制性的猥亵或对女性实施
侮辱性行为。倘若行为人在众多人群聚集之处或公开场合公然实施该类
犯罪行为,亦或是存在其他更为严重的情节,将会面临五年以上的
有期徒刑处罚。另外,针对涉及到儿童的
猥亵行为,若行为人对多名儿童进行猥亵,或者是多次实施此类行为,又或者是在公开场合对儿童进行猥亵,情节极其恶劣,甚至导致儿童身体受到伤害或产生其他严重后果,以及使用了极其恶劣的猥亵手段或存在其他严重情节,同样会被判处五年以上的有期徒刑。然而,一般的猥亵行为,如未涉及到暴力、胁迫等严重情节,或者并未发生在公开场合,亦或是没有涉及到儿童,那么这类行为可能只会被判定为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
拘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
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猥亵儿童多人或者多次的;
(二)聚众猥亵儿童的,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情节恶劣的;
(三)造成儿童伤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四)猥亵手段恶劣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