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的明文规定,诽谤罪的正式形成需满足如下三项主要条件:首先,
行为人为谋取个人私利或者出于恶意攻击他人原因,使用
暴力或者其他异常手段公开
侮辱他人或捏造
虚假事件进行诽谤;其次,必须达到情节极为恶劣的程度。然而针对转发多少条特定的信息方能设立为
犯罪标准的问题,此部法律只是在广泛层面上提供了指导原则而并未能做出明确的限制说明。因此,是否属于诽谤罪的范畴,还需要依据每一个具体事件的实际情况进行深入分析和判断,其中包括转发信息的具体内容、所产生的社会影响以及其传播范围等多方面的因素。若转发的信息内容严重侮辱他人或者
捏造事实诽谤他人,且情节恶劣,那么便有可能被判定为诽谤罪。反之,若转发的信息内容并不构成
侮辱或诽谤,或者情节较轻,那么就无法被认定为诽谤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
管制或者
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
被害人向人
民法院告诉,但提供
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