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袭警罪”的本质在于
行为人实际上实施了对正在依照本国法律权力履行职责的人民警察进行极度
暴力侵犯的行为。依据中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的严谨规定,如果这类行为中包含了使用
枪支、
管制刀具等危险武器的情况,或者采取驾驶车辆冲撞等极端手段,已经直接危及其生命安全,那么这些不当行为就有可能被视为袭警罪,并相应地承担起可能长达三年至七年的
有期徒刑的法律责任。然而换言之,若行为人未涉及到上述情节,或者其行为并没有给人民警察人身安全带来重大威胁的话,那么他/她则有可能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一款所定义的
妨害公务罪,依法接受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
管制或罚款的
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
罚金。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
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