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到饮酒与
斗殴问题时,需依据各案件的独特情节进行深入剖析。若该行为满足了《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对于
寻衅滋事罪所规定的明确界定,例如无理地对他人进行任意
暴力攻击,
情节严重或者存在着其他的不法行为,对社会
公共秩序造成了重大破坏,那么便有可能被判定为寻衅滋事罪。然而,如果仅是普通的酒后争执,并未达到对社会公共秩序产生实质性影响的程度,那么便有可能无法被认定为寻衅滋事罪。具体的裁决结果需要综合考虑案件的实际情况以及相关的
证据材料才能得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
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
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