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之相关规定,关于取保候审的保
证人需满足以下各项要求:首先,保证人应与该案无任何瓜葛;其次,保证人应有足够的能力切实承担起对被保证人进行
担保的责任;再次,保证人应享受宪法赋予的人权和平等权益且个人人身自由未经任何形式的限制;最后,保证人还应具备固定的居住地址和稳定的经济收入来源。简言之,担任
取保候审保证人的人员应为与此案无关、具备相应能力、不受任何形式限制且拥有稳定生活环境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
保证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与本案无牵连;
(二)有能力履行
保证义务;
(三)享有
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四)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