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的明确阐述,关于
袭警罪的
立案程序,主要由如下八个环节组成:首先是
报案环节,任何有
权利和义务发现他人采取
暴力形式侵犯正在依法履行公务的人民警察权益的单位或个人都有权向当地公安部门提交
刑事犯罪事件的报告;其次是接案环节,公安机关在接到相关报案后,应立即展开初步调查,对案件进行初步审查;再次是
立案环节,若经初步审查,确认该事件符合袭警罪的法律
构成要件,公安机关则应依法启动
立案侦查程序;接着是侦查环节,公安机关需依照法定程序开展侦查工作,收集、整理并调取相关
证据材料,以便准确查明案件真相;然后是
移送审查起诉环节,待侦查工作结束后,公安机关应将
案件移交至人民检察院进行
审查起诉;再者是审查起诉环节,人民检察院在收到公安机关移送的案件后,应对案件进行全面审查,并根据审查结果作出是否
提起公诉的决定;最后是提起公诉环节,如人民检察院认定案件事实清晰,证据确凿充分,便可向人
民法院提出
公诉请求。在涉及袭警罪的案件中,若
行为人采用了
枪支、
管制刀具等危险武器,或者通过
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方式,严重威胁到自身及他人生命财产安全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的规定,应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
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
管制或者
罚金。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
处罚。
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