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之第二十三条明确指出,所谓
犯罪未遂乃是指已开始施行
犯罪行为,然因
犯罪者本人意念之外的原因未能实现预定目的的状况。关于此种犯罪未遂的案件,可参照已成功完成并实施相同
违法活动的既遂罪犯采取较轻微或减轻惩罚措施之
处罚方式。就
敲诈勒索这类犯罪案件来说,倘若犯罪分子反复进行此类敲诈勒索行动,可惜每一次皆无法得手,即遭遇犯罪未遂,依相关法律规定,应有权对此类犯罪分子实施较轻微或减轻惩罚的处理办法。具体的处刑情况需依据个案的详细事实情况而定,诸如犯罪发生的频率、手法以及可能带来的恶劣影响等诸多因素,均会影响法院对案件做出裁判结果的法律依据与裁量权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
已经着手
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对于
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
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