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子女会被判处由其母亲来承担
监护责任。在夫妻双方
离婚之后,对于处于哺乳期之内的未成年子女,主要是以让哺乳的母亲亲自负责养育为主导原则。当涉及到哺乳期过后的子女
抚养问题并引发了
纠纷且未能通过双方协商达成共识时,则需要交由当地人
民法院依据子女的身心权益以及各方
当事人的具体境况进行公平、公正地裁决。依照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
法规,父母与子女之间的亲情纽带及
权利义务关系应予以尊重并依法维护。
《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
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
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