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六十四条之规定,
犯罪嫌疑人在其
违法行为中所获得的所有财物,应被立即追回并相应地处理。倘若在
取保候审期间发现有
赃款存在,则必须依照法律规定进行追缴或
责令退赔。关于具体的追缴或退赔流程以及实施方式,需根据每起案件的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
法规来确定。若赃款确属
犯罪所得,那么将依法予以没收,并上交至国家财政部门。而对于那些属于
被害人合法财产的赃款,则应尽快归还给
受害人。在处理赃款过程中,严禁任何形式的挪用或擅自处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
犯罪分子
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
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
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