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99条明确的
法规,一旦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接受的司法
强制措施已达法律授权的期限,国家相关审判机构、检察机关及警务部门应立即依法终止这些强制性措施,例如释放
当事人、撤销取保候审、解除
监视居住或者依法调整其他强制措施。在此过程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其
法定代理人、
近亲家属或者
辩护律师都有权利请求终止这些强制措施。就您所描述的情况而言,若某位人士因
涉嫌犯罪而被
刑事拘留,且
拘留时间已经超出了法定的7个月期限,那么依据相关规定,应当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
民法院依法解除对该人士的
拘留措施。倘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
辩护人认为
拘留期限已经达到法定时限,他们便有权请求终止拘留措施。若相关机构未能依法解除拘留措施,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可向相关机构提交申请,要求终止拘留措施。若申请遭到拒绝,他们还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
行政诉讼,请求法院裁定终止拘留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被采取强制措施法定
期限届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
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依法
变更强制措施。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