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照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治安管理处罚法》(以下简称为“该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涉及到诸如
盗窃之类的
违法行为将会面临
拘留惩罚;若
情节严重者,罚款亦将适用。然而值得注意的是,此项条款并未就有关于未成功实施之盗窃是否应受拘留进行明确定义。在实践中,未能成功实现的违法行为往往需要依据其具体案情来判断是否构成
犯罪未遂,进而决定是否启动
刑事拘留程序。若此类未遂盗窃行为情节轻微,案件有望判定不构成
犯罪,而仅作为
治安管理处罚的对象处理。对于第二十二条条例中的相关规定,倘若违反
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以内尚未被公安机关察觉,则将不再予以
处罚。这也就意味着,若未遂盗窃行为在六个月之内未被发现,那么可能将无法受到相应的处罚。综合以上分析,关于未遂盗窃是否会被刑事拘留,其最终结果将取决于诸多具体因素,如行为的性质、情节的轻重程度、是否已被发现以及是否构成犯罪未遂等等。若未遂行为被确认为治安管理处罚的对象,且在六个月内未被发现,根据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或许将无法受到处罚。反之,若情节严重者,恐怕将面临拘留及罚款的双重惩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
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