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户抢劫犯罪行为的既遂判定标准主要取决于实施行为者是否全面地完成了进入他人住宅以及实施
抢劫的全过程。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中第二百六十三条清晰明确的规定,若有任何实施人员涉及到入户抢劫行为,将被判处十年以上
有期徒刑、无期
徒刑甚至是
死刑,同时还面临
罚金或没收
个人财产的惩罚。因此,在既有
证据表明该人员已成功进入他人住宅,并以
暴力、
胁迫或其他有害手段实施了抢劫公私财物的行为情况下,不论其最终是否成功获得了财产,都应当认定其构成入户抢劫的既遂状态。反观之,如果没有充足的证据证明他提前进入过他人住宅或是虽然进入却并未实施抢劫行为,那么就不能轻易地推断出他构成入户抢劫的既遂状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
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
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