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向
债务人提出
诉讼请求后,一般情况下将在一个月左右迎来开庭审判。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人
民法院在运用普通程序处理此类案件时,应在
立案日期起六个月内完成案件审查与裁判。
2.如遇特殊情形需予以合理
延期审理的,须经本院院长批准方可延长六个月。若仍需进一步延长
审理期限,则需上报上级人民法院审批。
3.对于适用
简易程序进行审理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完成案件审查与裁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