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现行
法规,
专利的实质性审查生效并获得授权所需时限为三年。具体而言,国务院专利行政管理部门可依照申请人随时期望提出的申请,在其
发明专利申请提交之日起算止的三年内,对该项申请展开实质性的审查工作。若在此期间内未发现任何足以驳回该申请的理由,则应依法颁发
发明专利证书,同时进行相应的登记与公告程序。
《
专利法》第二十六条
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文件。
第三十四条
国务院专利
行政部门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本法要求的,自
申请日起满十八个月,即行公布。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早日公布其申请。
第三十五条
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三年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随时提出的请求,对其申请进行实质审查;
申请人无正当理由
逾期不请求实质审查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
第三十九条
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授予发明
专利权的决定,发给发明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
发明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