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在面临丈夫坚决要解除婚姻关系的情况下,您需要冷静且理智地去探究
离婚的真正根源,评估是否有可能通过有效的沟通来改变现状,并斟酌是否真的值得去努力挽救这段婚姻。倘若经过深思熟虑之后,您还是无法改变丈夫离婚的决心,或者是发现根本就没有必要再去挽留这一切,那么作为妻子的您此刻就应该开始着手搜集有利于证明您更加适合
抚养未成年子女的相关
证据,同时也要关注夫妻双方共同拥有的财产和负债状况,以便在未来的法律程序中为自己争取到更多实质性的权益。
此外,如果您认为丈夫在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存在着某些过错行为,也请务必收集相关证据,以备不时之需。
《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
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
离婚协议,并亲自到
婚姻登记机关
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
债务处理等事项
协商一致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