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户口簿中变更婚姻状况时,需由个人亲自办理。
当事人可前往女方
户籍所在地区的公安机关进行相关信息的修订;更为重要的是,倘若在这一过程中涉及到
结婚并同时迁移户口至男方所在地的情况,还须开具相应的户籍证明文件。在此之后,男女双方均需携带户口簿、
身份证、
结婚证书以及女方户籍证明文件和男方所属村委会或
居委会出具的证明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
登记机关申报;
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