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现行的法律
法规原则,若由于工作原因引发了肋骨骨折等伤害,您将有权获得数额从1000元到数万元人民币之间不等的
经济补偿。例如,若仅有一根肋骨发生骨折这种轻微程度的
工伤事故,则往往会被认定为十级残疾的等级。针对这类情况,您应当得到由
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作为补偿,其参考数值是受伤之前的十二个月内您所领取的薪资总额的平均值,再乘以七个月得出。在此过程中,我们所提到的“本人
工资”,实际上是指您在受伤前依照相关规定依法缴纳的
社会保险费用的大致平均值。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
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
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
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
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
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
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
工伤医疗
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
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