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费用原则上由
败诉一方负担,除非
胜诉方主动愿意承担。对于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情况,人
民法院会根据案情的具体特点来确定各方应分担的诉讼费用额度。在调解和
离婚案件中,诉讼费用的负担问题需经双方
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若无法达成一致也就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定。当原告或
上诉人提出
撤诉申请且得到了人民法院的批准时,案件的受理费用则将由提出该申请的原告或上诉人承担。
《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共同
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