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试用期内
解除劳动合同时,雇主若无正当理由而解除聘用关系,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支付
赔偿金。例如,若雇主在试用期内以毫无根据的理由解雇受聘者,那么他们就必须向其支付一
定金额的
经济补偿金。
然而,如果雇主能够提供充分
证据证明受聘者在试用期内未能达到公司规定的录用标准,那么他们有权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向受聘者支付任何
补偿金,同样也不必提前三十日进行通知。
《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
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
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
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