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之规定,订立了
劳动合同之后,
劳动者仍然享有自由离职的权利。劳动者可与雇主就
终止劳动合同事宜进行友好磋商并达成一致;
同时,劳动者亦有权提前三十天通过书面方式向用人单位提出
离职申请;
此外,倘若用人单位侵犯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者同样有权单方宣告
解除劳动合同并寻求相应的
经济赔偿。关于经济赔偿的计算方法,应按照劳动者在用人单位服务的年限为基础,每满一年便需向劳动者支付相当于一个
月工资的金额作为补偿。
值得注意的是,相关法律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经
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对于劳动者而言,若想解除劳动合同,只需提前三十天以
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即可。
另外,如果劳动者处于
试用期阶段,则只需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便可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