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购房退房的详细流程如下:首先,购房者需书面或以其他方式向房地产开发企业发出退房函告。若退房原因为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过失,则其须承担由此引发的所有
经济损失,其中包括
贷款利息、首付资金的存款利息以及购房所需缴纳的各项
税费等等;若
购房合同中有明确规定退房
赔偿标准,则按照
合同条款执行,但若合同规定的
赔偿金额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购房者有权要求额外
赔偿;若购房者未能获得
贷款审批,或者双方就
付款方式存在分歧等因素导致退房,那么房地产开发企业无需承担任何
赔偿责任。其次,在收到购房者的退房请求后的15个工作日内,房地产开发企业有义务全额退还购房者已支付的所有房款,并负责协助购房者与贷款银行解除或终止相关合同手续。在此期间,若上述手续或文件尚未签署,房地产开发企业有义务代为支付购房者每月需偿还的本金和利息。最后,房地产开发企业需要在收到购房者的退房通知后,立即将所有购房款项归还给购房者,同时还需完成
公积金管理机构或贷款银行的还款手续。若由于某种原因无法完成上述事项,从购房者发出退房通知的第16日起直至购房者成功收回全部房款为止,房地产开发企业每日都应对购房者进行相应的违约赔偿。
《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审理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对房屋的转移占有,视为房屋的交付使用,但
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在交付使用前由
出卖人承担,交付使用后由
买受人承担;买受人接到出卖人的书面交房通知,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的,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书面交房通知确定的交付使用之日起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
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
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
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
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