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阁下遭受了这样的问题,首先建议您尝试请教开发商以寻求他们的帮助和支持来解决问题。假使房屋的质量问题已经严重到给日常生活带来显著的困难,那么身为
购房者的您将有权终止合同并索取
赔偿,弥补您因此而承受的
经济损失。然而,如果这些缺陷并未到达影响现实入住的程度,那么就需要开发商负起责任进行修复工程。假如开发商拒绝履行这一职责,或者在规定时间范围内未能及时地进行修复,那么此时购买者有权选择自己动手维修,或者委托其他机构或个人代为处理,而由此产生的修复费用以及在维修过程中所引发的额外损失,都必须由开发商
全权负责承担。
《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审理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令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 因房子质量问题严峻影响正常寓居运用,买受人恳求
解除合同和补偿丢失的,应予支撑。交付运用的房子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当修正职责;出卖人回绝修正或许在合理期限内延迟修正的,买受人能够自行或许托付他人修正。修正费用及修正期间形成的其他丢失由出卖人承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