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被采取
强制措施起至最终
量刑定罪历经约三个月时间跨度,具体过程包括以下几个关键环节:
首先需经历执行调查程序,其时限并非固定不变,一般而言,
侦查羁押期限通常不会超过两个月;
其次,待侦查工作告一段落之后,将交由检察机关进行
审查起诉,审查起诉的期限通常设定为一个月之内;
最后,人
民法院对
公诉案件进行审理,应在收到案件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判决,最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审查起诉的期限】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
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
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
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
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
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
审查起诉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