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
缓刑期内再次实施
犯罪行为,应当依照以下规范进行处理:对于已经被宣告
缓刑的罪犯,若在
缓刑考验期限内再度触犯新的法律
法规,那么
执行机构将依法撤销其缓刑资格,并对其新近犯下的罪行进行审判,根据
数罪并罚的原则,即“先减后并”,对前罪与后罪所判处的
刑罚进行综合考虑,最终确定执行的具体刑罚。
《
刑法》第七十七条
被宣告缓刑的
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