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取保候审之后,通常需要经过约三个月的时间才能进行法庭审判。对于已经决定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
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其案件的侦查、
起诉以及审理工作并不会因此而受到任何影响。当被告人被取保候审时,人
民法院在决定
开庭审理该案时,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
传唤被告人到庭参加审理,同时也需将此情况通知负责执行取保候审措施的相关机构。
然而,取保候审这一措施本身并不对法庭审理产生任何实质性的影响。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
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
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
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人民法院改变
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
审理期限。人民检察院
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