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婚姻关系确立之后,由父母支付房屋的首付款项并不必然地意味着这部分款项将被视为夫妻之间的
共有财产。
2.然而,若在
结婚后由父母提供首付款项,而夫妻双方共同承担贷款的还款责任,或者在房地
产权属证书中登记了配偶双方的姓名,那么这样的情况则可以被视为夫妻的共有财产。
3.又假如,在婚后阶段,由父母负责偿
还房贷,并明确表态该房屋仅给予其中一位配偶拥有,那这无疑会被认定为这位配偶的
个人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
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
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
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
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