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依据现有
证据而判定其
刑罚无充足证据支撑,则可准许被告获释。当涉及到
被拘留或扣押的
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时,如果警方无法在法律规定的侦查
拘留期、
审查起诉阶段、第一次审判和第二次审判期限之内完成案件处理,那么这些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应被释放。
然而,如若案情仍需进一步调查核实,或者需要进行更多的
庭审程序,那么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可以选择接受
保释或者采取
监视居住的方式来继续案件的审理过程。
《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四条
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于各自决定
逮捕的人,公安机关对于经人民检察院
批准逮捕的人,都必须在逮捕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逮捕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
释放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