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辆电动自行车在行驶过程中意外碰撞,经调查核实,其中一方违规
逆向行使,因此该车辆及其驾驶人员需承担此次事故的全责。在事故发生之后,双方应立即拨打交警部门电话寻求协助和处理。交警部门介入后,将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和程序,对事故现场展开详细的检查、勘查以及鉴定工作,以此来分析事故的真实成因,判断双方各自存在的过失程度,以及确认最终的事故责任归属。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
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
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
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
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
财产损失,并且基本
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