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交通事故发生之后,即便肇事者采取
逃逸的方式试图逃避责任,但最终仍会面临被依法追究行政乃至
刑事责任的后果。有鉴于此,相关
责任人通常仅能和受害者就
民事赔偿问题层面达成私下和解,而他们所应承担的
刑事或
行政责任却无法通过这种途径得到解决。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
肇事逃逸行为,相关部门通常会给予二百元至二千元不等的罚款
处罚,同时还可能附加十五天以内的
拘留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
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
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
吊销或者机动车
驾驶证被暂扣期间
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
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
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
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
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
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
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
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
财产损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