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到因
醉驾被
吊销驾驶证且无法再次申领的问题上,根据具体情况而异:
首先,对于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将直接
吊销其
机动车驾驶证,并依法对相关
责任人进行
刑事追究,在此之后的五年时间内,将无法再获得机动车驾驶证。
其次,如果是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情况,同样需要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进行刑事追究,并且,此类行为者必须在十年内不能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即便在重新获取驾驶证之后,也严禁驾驶营运机动车。
最后,若饮饮酒后或醉酒驾驶机动车期间发生了
重大交通事故,则终生都将无法再次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
驾驶机动车的,处
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
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
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
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