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您的爱车遭朋友无理处置变相出售,若该交易并非出于
善意取得,那么,作为车主的您将会有权请求
侵权方原封不动地将车辆归还。
然而,如果发生了车辆已被第三人基于善意进行购买这样的情况,作为合法权益未受损的您,确实只有权力向您的这位朋友提出损失
赔偿的要求。在这种情况下,若侵权方拒绝归还车辆,您便有资格发起法律
诉讼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
无
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
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
损害赔偿。
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
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