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多数情况下,情侣之间由于情感关系破裂而提出的
精神损失索赔要求,通常无法得到法律的认可和支持。
然而,如果
侵权行为对他人的精神健康产生了实质性的伤害,尽管尚未导致严重的后果,那么受害者要求赔偿精神损失的诉求,往往也难以获得法庭的支持。在此种情况下,法院可能会根据具体案情,命令
侵权者停止侵权行为,恢复受害者的声誉,消除不良影响,并向受害者表示歉意。但是,当侵权行为对他人的精神健康造成了严重的后果时,法院除了命令侵权者承担上述
民事责任之外,还可能根据受害者一方的请求,判决其支付相应的
精神损害抚慰金。
《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确定
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
法院起诉请求
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一)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
(二)
姓名权、
肖像权、
名誉权、荣誉权;
(三)人格
受害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