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有效期届满后,必须携带户口簿原件前往
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办理换发手续。在办理过程中,户口簿原件将作为唯一的有效证明文件。
值得注意的是,
补办身份证需遵循法定程序并支付相应的办理费用。如果您发现
身份证已过
有效期,务必尽快前往公安机关办理相关手续,以确保个人业务及日常生活不受影响。在领取新的身份证件时,必须交还旧证件。
此外,若居民身份证不慎遗失,亦应按照规定申请补领所需材料。
《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