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当公民对地方基层人
民法院作出的第
一审裁判结果有所异议时,他们有权利从裁判文书送达的次日起算15天内依法向上级(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同样地,若公民对地方基层人民法院作出的第一审裁决结果持有不同意见,他们也可以在裁决文书送达的次日起算10天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申请。
然而,鉴于
离婚案件的
二审程序具有其独特之处,因此在处理此类案件时需要特别注意。
《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
一审判决的,有权在
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
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