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房地产开发企业面临破产困境时,房屋购买者应及时与开发商取得联系,共同商讨筹集资金的方案,以便顺利推进项目的后续施工工作。而如果开发商的资产已经无法承担
债务压力,最终选择宣告破产的话,那么作为业主,他们便有权利依据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将所
购房屋进行折现,或者通过对烂尾楼盘的拍卖、变卖等方式,优先获得相应的
赔偿款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
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
工资和医疗、
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
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
养老保险、基本
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
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
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
破产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