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是否在
房产证上添加名字这一问题,现行法律并未作出明确规定对此加以强制约束。如果男方独立出首付款购置房屋,那么在房地
产权属证书上添加女方姓名可被视为男方对女方的
赠予行为,此时女方有权就该所有权进行主张。
然而如果男方并未在房产证上添加女方姓名,那么在双方
离婚之时,女方仅能主张分割婚姻期间共同
偿还贷款部分以及相应财产增值部分的权益。
《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
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
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
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
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