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过三年
诉讼时效”的含义,实际上代表着在提
起诉讼之前,已经过去了整整三年的法定诉讼时效期限。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的最新规定,
民事权利的法律
救济途径——诉诸于人
民法院的诉讼时效,已由原先的两年延长至如今的三年。这无疑是我国在
民事诉讼领域的重要立法变革之一。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
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