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符合法律规定且正式的
工伤鉴定申请书;
(二)明确职工本人身份的证明文件;
(三)能够证实企业和员工之间具有劳动
雇佣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
(四)在发生事故后首度进行的医疗诊断证明或者
职业病诊断证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如果员工因身体原因自身无法亲自
申请工伤鉴定,可由其亲生父母或
直系亲属或其所在单位的代表——工会组织提出
工伤鉴定申请,在此情况下,申请人需提供其个人
身份证明以及其与受伤职工关系的有效证明。
《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
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