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现行法律框架下,代为缴纳
社会保险无疑属于一种不合法的行为,对于情节较为严重的情况,甚至可能涉及
刑事责任的追究。
2、因此,我们应该对现今社会上存在的
代缴社会保险现象保持高度警惕,因为国家相关法律
法规早已明确规定,代缴社会保险实质上是一种
非法行为。一旦出现
社保断交的情况,可能需要花费大量时间和精力去处理,这对于每一位
劳动者来说都是一项重大的挑战。众所周知,许多优惠政策与社保紧密相连,而社保的中断则可能导致这些优惠政策无法享受,进而影响到
购房购车以及子女教育等方面的权益。
3、鉴于此,当人们面临离职或跳槽时,往往会寻求中介机构来代为缴纳社会保险。尤其是那些非本地户籍的自由职业者,由于受到户籍制度的限制,他们无法以个人身份进行社保缴纳,因此不得不寻找
代理人来挂靠社保。
《中华人民共和国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
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
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