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
贪污受贿的案件中,若涉案人员存在屡次贪污受贿之行为,则其
刑事追究时效将从最终一次贪污受贿事件发生之日起开始计算。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
犯罪行为经过以下期限后,将不再进行刑事追究:
(1)法定最高
刑罚为不满五年
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2)法定最高刑罚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3)法定最高刑罚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4)法定最高刑罚为无期
徒刑或
死刑的,经过二十年。
《
刑法》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