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常规程序,一旦完成了
工伤保险的缴费手续,在职员工在遭受
工伤并经过
医疗期之后,企业必须依据自己所持有的《
工伤认定证明书》、病史记录以及相关分类文件,向社会保障机构提交
工伤待遇的申请报告。这一过程通常自企业或员工提出申请之日开始计算,
劳动部门会在收到申请后的15个工作日内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并在60个工作日内做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同时在20个工作日内将结果通知申请人。按照规定的最长期限来计算,整个流程需要耗时95个工作日。
《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
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
事实清楚、
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