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驾驶车辆时不慎撞伤狗狗且选择离开现场,在部分地区,此行为可能被视为
交通肇事逃逸。以江苏省为例,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
机动车与宠物犬在街道上产生碰撞、辗压、刮擦等意外情况,由此导致机动车
财产损失或
人员伤亡,甚至宠物犬死亡的,均应按照
交通事故进行妥善处理。
《道路
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
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
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
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
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