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交通警察需要在发生
道路交通事故的24个小时之内,完成对事故现场的全面勘查工作,并且需在同一时间内,将所有相关的信息准确无误地录入到全国性的道路交通事故信息系统之中。当涉事双方
当事人未能在第一时间于事故现场进行
报警处理时,他们可以选择在事故发生之后的任何时候,向当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处理申请。对于这类情况,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按照既定的程序和规定,对其进行详细的记录,并在收到申请之日起的三天之内,做出是否正式受理该案件的决定。
《道路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八条
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